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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局:将开展无人机四项专项整治工作,6月1日起采用实名制

时间:2017-05-17浏览次数:38925TAG:无人机  登记  实名  民用  产品  拥有者  系统  管理  进行  登记注册  雷锋  


雷锋网5月17日消息,民航局昨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根据国家空管委的要求,中国民航局将开展无人机四项专项整治工作,分别为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注册;发布民用机场保护范围数据;逐步规范无人机开展商业运营的市场秩序;调动行业、部门力量配合配合地方政府、公安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宣传力度。

其中,无人机实名制引发了广泛关注。雷锋网三月份曾报道,民航局局长冯正霖表示将会研究推行无人机实名制管理方式。而昨日,中国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张瑞庆宣布,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民用无人机登记注册系统的开发。

据悉,系统将于18日上线运行,6月1日正式对质量250克以上的无人机实施登记注册。此外,还在建立无人机登记数据共享和查询制度,以实现与无人机运行云平台的实时交联。

据了解,实施细则具体在《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程序》讨论稿中。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器适航审定司制定出台。该司负责管理“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无人机实名登记信息系统”。细则表示,

自2017年6月1日起,购买民用无人机的拥有者必须按照本管理程序的要求进行实名登记。

对于在2017年6月1日前购买的民用无人机,其拥有者必须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实名登记。

而未按照本管理程序实施实名登记和粘贴登记标志的民用无人机拥有者,无人机的使用将受影响,监管主管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

用户需要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网站(网址暂定UAS.CAAC.GOV.CN)中填报拥有者的姓名、单位名称和法人姓名;个人有效证件号码(如身份证号、护照号等)或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移动电话和电子邮箱;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

无人机生产商需要在实名系统中填报其产品的名称、型号、最大起飞重量、空机重量、产品类型等信息。

无人机厂商会在产品外包装明显位置和产品说明书中,提醒拥有者在“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中进行实名登记,警示不实名登记擅自飞行的危害,并随产品提供不干胶打印纸,供拥有者打印“无人机登记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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